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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老闆娘邊工作邊聊天時,她說到一件事
就是他以前工作的公司裡面的會計是老闆的"小老婆"
會計跟老闆娘的年紀一樣,會計在那個公司從18歲就
待在那了,而那時就跟老闆在一起了,而我們老闆娘
是23歲才進去那間公司,她說老闆的正牌老婆和弟弟
都曾去公司罵過那個小老婆,不過,還是沒把小老婆擊退
後來,小老婆還跟老闆拍婚紗和生小孩,老闆也是沒
跟正牌老婆離婚、也沒跟小老婆結婚,聽到這,真是讓我
太太太震驚了,那時的社會,這種事怎麼可能被接受呢?
20年前的社會,實在太令人感覺不可思議了!
我覺得當小老婆的人,真是太令人感到她很強....
因為你必須忍受寂寞、忍受世俗眼光,忍受太多社會輿論
這是我不可能辦到的,或許是愛上了吧!
我現在還不能感受到那種愛情(經驗少啦!)
社會上什麼人都有,自己選擇什麼方式過自己的生活
都是他的選擇,而選擇有時是需要勇氣的。
不過,過得快樂才是最重要的,現在的我?
希望能找出我的目標,讓我生活有目標,有個目標好好
努力的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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